对于活水产品,中国目前要求对整个生产链进行管理,从养殖/捕捞,到收获/收集、运输、包装和出口消费。
活水产品出口到中国的管理要求
根据质量管理、加工和市场发展局(NAFIQPM)的统计,截至2024年3月底,越南已向中国出口了1,517批次活水产品,至今没有任何批次因化学品和抗生素残留而受到警告。
2024年3月,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越南对这一市场的水产品出口总值达到9350万美元,比上月增长15.09%。年初至今的三个月内,水产品对这一市场的出口总值为2.717亿美元,比2023年同期增长13.98%。
对于活水产品,中国目前要求对生产链进行管理,从养殖/捕捞到收获/收集、运输、包装和出口消费。中国海关总署目前正在征求对越南出口活水产品草案议定书的意见。根据规定,中国要求所有参与这一过程的主体必须有代码、养殖区域、控制和可追溯能力… 中国还要求包装设施必须注册并列入允许出口到中国的名单。
中国对活水产品出口的具体要求
出口产品必须是中国认可的48种活水生动物之一;养殖设施必须由当地水产养殖/兽医管理机构检查并认证其食品安全/卫生条件,分配代码并在养殖过程中进行疾病监控(活黑虎虾、活白腿虾)。
NAFIQPM审核出口活水产品包装设施的食品安全条件,并将设施的注册文件和建议文书发送到动植物检疫监督(GACC)。GACC在其网站上更新符合要求的设施名单。
对于花龙虾,自2021年2月1日起,中国将其列为濒危物种2类。2023年5月,中国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其中禁止捕捞2021年发布的濒危物种。因此,中国禁止捕捞、使用和交易野生捕捞的花龙虾。中国区分养殖花龙虾的方法是确保它们不是直接捕捞的,必须经过养殖过程,必须是第二代(F2);从自然界捕捞的苗也被视为野生捕捞的。
希望进口花龙虾的中国进口商必须获得中国农业部渔业局的许可。中国海关总署通过其口岸海关系统严格监督野生捕捞的花龙虾的进口。
越南的花龙虾包装设施必须在注册的活水产品出口商名单中,并按照《48/2013/TT-BNNPTNT》和《32/2022/TT-BNNPTNT》规定的要求进行出口到中国市场的活水产品批次的审核和认证。
企业必须建立关联链
根据NAFIQPM的说法,向中国出口活水产品的认证活动目前面临一些困难。具体来说,向中国出口的活水产品批次主要以边境贸易形式进行,因此小企业通常不会保存足够的出口证据。
在养殖区验证原材料的来源需要统一的频率和一定比例的批次进行验证/出口批次的数量。关于养殖设施/区域的信息和数据系统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更新。
因此,NAFIQPM建议企业建立关联链(养殖者/捕捞者、代表、企业、实施过程、各方责任明确);同时,根据NAFIQPM的注册情况更新质量管理程序。在企业注册数据库的基础上,NAFIQPM向地方水产养殖管理机构发送文件,建立和更新,按照管理对象分类进行控制,鼓励组建团队、合作社模式;公共数据的建立和共享需要在各单位之间同步和统一(养殖区域名单、养殖设施/养殖区域代码、面积产量、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以便企业能够遵守中国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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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Alan 是一位驻越南湄公河三角洲的独立水产采购顾问。曾任丹麦海鲜集团 Espersen Vietnam 运营经理(8年以上),芽庄水产大学工程学士。目前为日本、法国、香港、中国及泰国的买家提供越南特色水产采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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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Pham | Vietnam Seafood Sourcing Insights A sourcing consultant's notes on Vietnam's seafood market
